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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11-26 来源:贵州全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(以下简称阿坝州)地处长江、黄河上游,是重要的水源地及涵养区,生态功能地位十分突出。为进一步筑牢长江、黄河上游生态屏障,保障全州水环境安全,阿坝州积极推进城镇及农村污水处理厂(设施)建设和运行,取得了一定的成绩。但笔者通过对全州13个县(市)15座县城污水处理厂、20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83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调研,发现全州污水处理仍存在以下问题。

一是污水处理设施需提标改造。阿坝州县级及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期设计排放标准较为宽松,且未考虑当地高海拔和冬季严寒等实际情况。为满足更为严格的地方标准(《四川省岷江、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51/2311-2016)一级a标准),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迫切需要进行提标改造。

二是污水处理运行维护资金短缺。阿坝州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日处理能力从50立方米至1万立方米不等,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相对处理能力偏小,单位污水处置费用偏高。因州级地方财政仅能基本保障县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费,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经费无法保障,造成实际运行情况较为困难。

三是污水处理运维管理保障欠缺。全州由专业管理机构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数量不足总数的10%,运行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,专业技术人才缺乏,人员分工不明、业务素质不高,造成了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欠缺。

四是污水处理管网覆盖面不足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覆盖不够,部分县(市)存在污水不能收集进入管网的情况;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中,部分县城及乡镇未开展“雨污分流”或“雨污分流”不彻底,导致雨水、山沟水、景观水等清水进行收集管网,造成进水浓度低,污水实际进水浓度仅约占设计进水浓度的40%,影响了污水处理厂污泥活度。

阿坝州污水处理过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在西部很多地区也存在,要解决这些困局,笔者有以下建议:

首先,项目设计要提前谋划。阿坝州地处长江、黄河上游,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越来越规范,标准也越来越严格。因此,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要在设计前期有前瞻性、科学性,需要考虑适用最新排放标准,避免建成后又再次投入资金进行改造的风险。对于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,要对标2020年即将实施的标准,积极开展处理工艺提标升级改造工作,避免新标准正式实施后不能达标而被行政处罚或追究相关责任。

其次,项目建设必须科学规划。污染治理项目要建成投入运行才能产生环境效益,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,既要考虑保障设施建设的资金,还要保证管网配套及运行经费(经初步测算,设施建设资金、管网配套建设资金、运行经费的比例约为7∶1.5∶1.5),才能避免设施建成就“晒太阳”现象的发生。要重点突破,对重点乡镇、农村及纳入“三推”方案的项目,要进一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污染防治项目支持和资金投入。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、提标改造和运行,推进配套管网建设,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,切实做到“雨污分流”。

第三,工艺选择要因地制宜。阿坝州地处川西北,幅员面积大,各县(市)必须结合当地地理、气候、产污来源等方面综合分析,认真研究排放标准,确定适合自身的污水防治工艺,特别是适合当地农村污水治理的污染防治工艺。要进一步深化科技引领,推广适合高原的污水处理工艺,提升排放标准,保障冬季运行。

最后,要健全运维体制机制。要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“一岗双责”责任,完善其管理、运行和考核机制;进一步推进第三方运营模式,规模化、高标准、重稳定地实施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工作,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,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。 (作者单位: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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